一、什么项目需要做水资源论证?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若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且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
二、水资源论证完整全过程
整体逻辑:前期准备→报告编制→技术审查→取水许可申请受理→行政审批→取水工程验收→拿证
阶段 1:项目前期准备
- 落实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明确项目建设规模、用水规模、取水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
- 梳理项目取水、用水、退排水方案,收集区域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三条红线”管控等基础资料
- 委托具备相应水利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阶段 2: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报告核心包含六大内容:①项目概况 ②取水水源论证 ③用水合理性分析④退排水及水环境影响 ⑤对周边其他用水户的权益影响⑥水资源保护与节水措施
阶段 3:组织技术审查
-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会,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技术审查。
- 编制单位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调整完善报告,完成复核后,形成审定版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技术审查意见。
阶段 4:取水许可正式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将全套申请资料提交审批机关:✅取水许可申请书✅审定后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备案文件✅第三方利害关系说明及其他佐证材料审批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阶段 5:行政审查与许可决定
审批部门结合技术审查意见、区域水资源管控指标、国家产业政策等开展行政审查;重大项目可组织听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 不符合审批条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阶段 6:工程建设、试运行、现场核验、核发取水许可证
- 建设单位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要求建设取水工程与节水设施;
- 取水工程完工且试运行满30日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现场核验;
- 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取水设施、计量装置、节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 核验合格的,正式核发取水许可证,项目方可正式取水。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谁来管?
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对报告的技术质量负责。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专家库抽取,负责开展技术评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把控报告技术合理性。
- 县级/市级水务局(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大部分项目,组织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受理并审批取水许可。
- 省级水利厅:负责跨地市项目、重大取水项目,承担省级权限内的审查审批工作。
- 流域管理机构(黄委、淮委等):负责流域内重大项目、日取地下水5万吨以上的大型水源地等,承担流域权限内的审查审批工作。
- 行政审批局:多地政务改革后,由行政审批局设置取水许可行政许可窗口负责受理出件,技术审查仍由水务局负责。
- 生态环境部门:涉及退排水、水环境影响事项,衔接环评、排污相关管控要求;
2.自然资源部门:衔接地下水取水、水源地、地质条件相关管理要求; 3.其他利害相关单位:周边取水户、灌区管理单位等,核实用水权益影响情况。
四、项目误区总结
- ❌误区:做完水资源论证就能拿论证批复✅真相:2016年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与取水许可审批合并,不再核发单独的水资源论证批复,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仅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最终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
- ❌误区:做完论证就可以直接取水✅真相:水资源论证只是技术支撑材料,必须拿到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建成取水工程并通过现场核验,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才能合法取水。
- ❌误区:用市政自来水也要做水资源论证✅真相:不从河湖、地下直接取水,仅使用市政供水的项目,不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
- ❌误区:报告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真相:编制单位仅负责出具技术报告,审批权归属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单位不能代替行使审批职权。